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果
黑龙江地处东北边陲,满族、赫哲族、鄂伦春族等10个少数民族与汉族人民世居在此,承袭发展了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赫哲族的“乌日贡”大会、鱼皮制作技艺;鄂伦春族“摩苏昆”;达斡尔族“乌钦”等民间艺术,都是极具北方游猎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4年黑龙江省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工作委员会及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调研组,对全省汉族及少数民族地区做了散点式调查研究,向省政府提供了2万字的调研报告及大量文字、音像资料;并下发了资源普查和申报省级试点项目的通知;省保护工作中心申报了国家级民族民间试点保护工程专业性试点项目《黑龙江省赫哲族传统渔猎文化》,为全面铺开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出了示范性典型。2005年,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心申报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鄂伦春族“古伦木沓”节》、《东北二人转》、《达斡尔族“鲁日格勒”舞》、《赫哲族“伊玛堪”》等九个项目获得国家中心批准。2006年2月省保护中心,参加了由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9部委共同主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向全国人民展示了黑龙江省民族民间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及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大量成果。
今后,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点是: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抢救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使全省有科学价值、历史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和利用,并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全社会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