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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印刷复制发行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取得阶段性成效

哈尔滨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办公室编     2012年6月11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我局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和省新闻出版局的要求和部署,加强对全市印刷复制发行业的监管,采取多种方式,集中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自3月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先后组织联合工商、公安及相关处室等部门出动180余人次,车辆85台次,对哈尔滨市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场所、市内书报刊摊点等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城郊、学校周边及印刷发行市场聚集地区有违规记录的、举报线索指向的、承揽业务无照的、无故未参加年审的企业开展检查。发现印刷复制问题企业16家,其中,6家未检企业已确认废业,8家违规企业责令整改(其中6家予以警告处理),2家企业进行补检。收缴非法出版物173册、盗版音像制品1980余盘,收缴涉嫌违禁出版物10余册。取缔了一批街头游商、地摊,有些案件正在侦办、处理中。

专项检查行动以来,主要呈现四个方面特点:一是领导重视,部署到位。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自接到省局(黑新出字[2012]23号)文件后,我们立即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晓萍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制定了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同时,强调属地化管理,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基层单位,对各区、县(市)文化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在与省新闻出版局紧密协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集中对全市印刷复制发行市场开展检查行动,在检查中加强与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发挥信息共享效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提高案件的查处效率和质量,全面整治印刷复制发行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开展承诺自律,执法程序规范。通过本级和区县对辖区内印刷复制企业印发《印刷复制企业自查表》,对市属出版物经营单位签定了《责任状》,提高守法承诺、规范经营的自律意识,形成警示和威慑作用,严格履行案件查办程序,依法行政,并认真做好“扫黄打非”工作台帐和《印刷行政执法记录册》的登记工作,切实保证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四是大力宣传,广泛监督。我们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通过审批“窗口”和行业网站等宣传手段,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地下印刷复制发行窝点,严格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发行行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我们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印刷品承印“五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和部分沿街印刷企业存在“有照无证”现象以及个别印刷企业已不具备设立条件等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举措及时应对、整改。一是尽快成立印刷行业自律协会,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印刷企业利益;二是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有照无证”印刷企业和个体户进行专项整治;三是落实印刷品承印“五项制度”规定,实行“印刷登记簿”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监督企业守法经营,推进印刷复制发行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目前,阶段性检查工作开展了将近3个月,工作任务还相当繁重,可能会存在有些“问题企业”没查到位、有些违规问题还没有完全暴露,有些新问题、新情况随着专项检查行动的深入会逐渐显露,有些好经验、好做法会逐步被挖掘和显现。下步,我们将提高认识,总结经验和做法,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重点把握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打击各种盗版盗印行为和非法印刷发行活动,确保我市印刷复制发行市场安全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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