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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重服务  协调显和谐
--我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华严寺临近车库协议拆除

来源:哈尔滨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           发布时间:2010-6-13

坐落在我市南岗区比乐街63号的华严寺,1922动工建设,1937年建成,1996年经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对华严寺僧人宿舍进行翻建,由原来的一层扩建为二层。2007年根据市政府“哈政发[2007]26号”文件精神,华严寺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于200810月正式授牌。按照哈政发[2007]26号文件的规定:华严寺围墙内为重点保护区;围墙外侧人行道和过道为一般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周围30内为建设控制地带。

华严寺西北角30厘米处是南岗区房产经营公司第五分公司车库,整个建筑的三分之二长度与华严寺僧人宿舍一楼的斋房相隔30厘米,其余三分之一长度的车库被产权单位出租做洗车行使用,其中一扇车库门与华严寺围墙相连。

今年3月份,华严寺与南岗区房产经营公司第五分公司车库的矛盾纠纷被反映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等有关部门。据反映,与车库产权单位出租用做洗车行相邻近的华严寺一楼斋房整个室内潮湿,墙体分布黑斑,粉刷面有自然脱落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多次到华严寺走访调查、征求意见,同时对车库产权单位南岗区房产经营公司第五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法制教育。最终,车库产权单位南岗区房产经营公司第五分公司表示:为了支持宗教事业、保护国家文物,决定按照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和市文物管理站的意见,自行拆除华严寺保护区内建筑。

525上午,按照华严寺与南岗区房产经营公司第五分公司达成的协议,在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市规划局执法监察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文物站、市电视台“都市零距离”栏目等有关部门20余名执法人员和专家、媒体记者的监督见证下,南岗区房产经营公司第五分公司自行拆除了华严寺保护范围内的车库,并主动将拆除物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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