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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局贯彻落实

全市信访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哈尔滨市文化局    发布时间:2007-10-15

市信访办综合处:

914,在市委召开了全市信访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张效廉市长、王颖副书记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会议刚刚结束,我局召开了文化系统信访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为了全面落实全市信访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的社会稳定,确保市文化局信访安全稳定,不发生非正常上访事件,市文化局决定,同各有关责任人、单位签定信访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状。

1、认真落实《哈尔滨市文化局信访工作责任制》

1)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大信访问题亲自接待、亲自处理、亲自解决。

2)各单位班子中设一名副职具体抓信访工作。

3)党政班子中其他领导成员按分工抓好分管单位(部门)信访工作,即分管哪方面的工作就负责哪方面的信访工作。

2、全面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

1)细致排查各类矛盾隐患。

2)全面掌控重点人员的不稳定动态,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3)对存在进京、到省、市非正常上访倾向的人员,要落实具体措施,专人盯守,确保稳控在本单位。

4)凡是发生进京上访和群体越级上访的,责任单位领导要在30分钟内及时赶赴现场,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凡有进京的要在接到通知后的6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置。

3、保证信访信息渠道畅通

1)严格执行国信发[2005]23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信访问题的预测预警,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提前向主管领导、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时间、地点、人数、事由、事件的基本情况。

2)签状之日起实施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4、规化信访工作程序,加强工作责任追究

1)贯彻逐级上访,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2)上访人所在单位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不得推诿、搪塞,回避矛盾,更不得把问题推给上级主管部门。

3)各单位要依法按政策,及时、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防止因工作不利,执行政策不到位等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

4)对信访工作不力、工作被动、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进京到省、市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的单位,将根据情节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将按《哈尔滨市信访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重点管理、年终考核降档直至“一票否决”。

 

                                                  OO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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