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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社会效益居首”的双重深意

来源:中国文明网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文化企业提供精神产品,传播思想信息,担负文化传承使命,必须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914中国文明网)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们的精神支柱和灵魂。翻开历史的长卷,一部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一部辉煌灿烂的中华文化史;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中华文化始终是社会发展的主线,滋养着人们精神生活,推动着社会的前进。

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变革,传统的文化体制已越来越不适应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并严重制约了我国文化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文化体制改革应声而出。

改革,为文化找到了发展路径,替文化企业解开了体制机制的束缚,大大激活了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但是,由于改革后许多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质发生了改变等诸多原因,少数文化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有的甚至随意扭曲经典、颠覆历史,搜奇猎艳、低级趣味,胡编乱造、粗制滥造,追求奢华、过度包装……诸如类此,都是背离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初衷,违背了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正因为如此,中办、国办日前印发了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发展的有关指导意见,强调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笔者认为,这一意见不仅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性,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广大文化企业应认真研究,读懂其中释放出来的“双重”深意。

其一,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是企业生存发展之道。众所周知,我国实行文化体制改革后,许多原来的国有文化企业、事业单位都进行了改制,经营性质由原来的“国有”变成了“私营”。尽管文化单位的性质变了,但其经营服务宗旨不能变。文化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没有错,但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这一经营原则,千万不能为了谋取短暂的经济效益而杀鸡取卵、不顾或无视社会效应。大量的事实证明,一个知名企业,一个成功的企业,往往都是以社会为基础、为社会大众服务、主动担当社会责任,以社会大众满不满意为经营宗旨。只有奉献社会、回报社会,企业才能够得到社会的馈赠,获取正当的经济效益,也才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站住脚跟,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否则,就是企业再大、经济实力再雄厚,也都将会淹没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被社会无情地淘汰。

其二,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是文化蓬勃发展的源泉。社会是文化的大舞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源泉。文化的生存与发展一刻都离不开社会的土壤,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一切文化都是来自人民、根植于民、服务人民。文化一旦脱离了社会、脱离了人民群众,就是“墙上的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因此,作为文化企业,无论是在文化创作的过程中还是在文化产品推销上市的过程中,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这一正确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要多创作人民群众火热的生活场面,多讲中国故事、民族英雄故事,大力弘扬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千万不要为了获取不当的经济效益而迎合市场、迎合少数人的需求,甘当市场的奴隶。否则,脱离社会、脱离大众、脱离现实的文化,必将失去生存的土壤和空间,也将会被社会所抛弃、被人民所唾弃。

总之,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既是企业的生存发展之道,更是文化发展的重要源泉。一个成功的文化企业,只有切实担负起文化传承的使命,懂得取舍、知道轻重,才能够顺势而为、大有作为,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迎风破浪,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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