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阅读,法制保障”——望奎县图书馆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是中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是为了加强对公共图书馆管理,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较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读书阅览权利而制定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正式实施。1月3日望奎县图书馆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除了在馆内陈列法规小册子、电子屏滚动字幕、悬挂宣传标语等宣传推广《公共图书馆法》实施的意义,还利用图书宣传车在城内大街小巷进行广泛宣传。
更配合望奎县建县百年图片展的契机与黑龙江省图书馆上下联动,在群众艺术中心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图片展,贯彻和落实《公共图书馆法》,加快全县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要。文广新局局长吴东旭及各界群众参观了展览。
《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图书馆人指明了方向,使我们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倡导全民阅读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本次活动全程由县电视台记者跟踪报道,图书馆副馆长接受了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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