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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化共享工程试点县建设进入检查验收阶段

来源:共享工程国家中心    发布时间: 2007-06-27

613日,由湖北省文化厅和湖北省图书馆组成的验收检查小组,对本省试点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重点抽查了文化共享工程蕲春县支中心、下辖9个乡镇和11个村的活动场所、设施、设备、人员配置和运行经费的落实情况。从整体上看,蕲春试点县建设由于领导重视、经费落实到位、注重设施设备建设,基本达到了试点县建设的要求。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设运行经费落实到位

蕲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文化共享工程试点县建设,成立了以蕲春县文化局局长周振东为组长的文化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了蕲春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首先落实了建设及运行经费。县财政从2006年起,增加县支中心运行经费3万元,场地建设改造经费2万元;各乡镇的运行经费按每个基层服务点每年5000元,村基层服务点每年500元的标准纳入了2006年“以钱养事”的财政预算。同时,蕲春县支中心投入9万元维修改造文化共享工程场所,以图书馆为依托,将一楼大小厅各一间、机房一间、办公室两间作为文化共享工程用房。房屋整修装饰基本完成,投入8万元新购置电子阅览室机器设备及桌椅16套,现共有电脑设备36套。

二、因地制宜,认真抓好各基层服务点场地和设施建设

为落实文化共享工程各级基层服务点活动场所,蕲春县文化共享工程领导小组总结了很多灵活新颖、切实可行的办法。例如:向桥乡文化站590平方米的活动场所是以预付4.8万元,其余6.2万元在14个月内付清的价格买下的,缓解了运行经费的紧张;赤东镇基层服务点则以装修礼堂配置设备抵充租金,长期租用镇政府可容200人的大礼堂。

目前,蕲春县15个乡镇基层服务点的活动场地已经落实,其中新购小礼堂和办公楼3处,建筑面积2000多平方米;长期租用小礼堂和办公楼3处,使用面积2000多平方米。原有场地基础较好的乡镇8个,共投入了80多万元,所有乡镇基层服务点的场地维修改造基本完工。10%预建设的行政村均选择条件较好且人口密集的村,与组织部推行的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和教育部门实施的远程教育项目相结合,全县定点50个村,装修了房屋,配置了电视、DVD播放机、音响和桌椅。

三、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对外服务

按照试点县建设的要求,蕲春县支中心及各基层服务点均配齐了文化共享工程所必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个乡镇基层服务点均配置了12名专职工作人员,村基层服务点均配置了12名兼职工作人员。26蕲春县文化局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第一次培训,526对各文体中心主任和文化共享工程管理员进行了技术培训,同时村基层服务点管理人员培训也已列入蕲春县文化局工作计划。

各基层服务点都建立了基础档案,并发文件对文化共享工程的工作开展进行规范,文化局为各基层服务点统一印制了制度、职责和建设目标挂图。6个乡镇基层服务点配置的卫星三级站设备已安装到位并已正常接收运行,现已为群众展开服务工作。村基层服务点也已利用各类资源开展服务,如桐梓村基层服务点建立在村文化中心户,利用书籍、光碟等资源为村民开展借阅服务。

 

                                          (湖北省级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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