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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政府出台补贴奖励政策鼓励支持稻农抢收水稻

2012-10-11    佳木斯市农委

   本网讯(张霁月) 当前,富锦市水稻收获面临严峻形势,田间积水较多、稻粒含水量大,未来几天仍有降雨,给全市秋收特别是水稻收获带来一定困难。为全面加快水稻收获进度,确保丰收果实颗粒归仓,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拿出专项资金,对在1015前结束水稻收获任务的给予补贴奖励。

  一是对人工收获水田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是每亩50元;核实办法:由农户上报到村,由村委会根据土地台账进行核实后,在村里公示7天,统一由所在镇汇总,由财政局、农业局抽查核实后直接拨付农户。

  二是对水稻收获机械改装给予补贴,1081015期间,水稻收获机新安装铁脚(只有大型收获机能安装铁脚)、改装前在镇政府备案、在富锦市实际作业面积达到1000亩的,经农机局对购买铁脚发票、铁脚新旧程度、作业区所在镇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作业凭证进行实际查验无误后,每台补贴2万元。

  三是对从外地调入水稻收获机的中介人给予补贴奖励,补贴奖励标准:大型水稻联合收(约翰迪尔3316以上)在本地作业800亩以上补贴5000元,中型水稻联合收(约翰迪尔3080以上)在本地作业600亩以上补贴4000元,小型水稻联合收(履带式)在本地作业400亩以上补贴3000元。核实依据:①查看作业车主的车牌、车证及跨区作业证;②在作业所在地镇政府登记备案、详细记录机型和预计作业量;③一次性从外地调入的大型水稻收获机要达到3台以上;中型水稻收获机要达到5台以上;小型收获机要达到10台以上;④作业后填写农机作业质量验收单,验收单由农户、村委会、镇政府签字盖章,经农机局审核无误后直接补给外地调入收获机械中介人。

  四是对村集体建设晾晒场给予补贴,由村集体组织建设晾晒场,补贴标准:每亩晾晒场补贴100元,晾晒场必须大于0.5公顷,经实地核实后给予补贴。

  同时,对秋备、秋整地等农业秋季重点工作也给予大规模的补贴奖励,预计全市用于农业秋季重点工作的专项补贴奖励资金将达到8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