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1 佳木斯市农委
本网讯(张霁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备春耕生产工作,切实加大对各地的指导服务力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今年全市备春耕生产任务,为实现全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打下坚实基础,按照市领导的指示,市委、市政府成立2011年备春耕生产指导组。
一、 主要工作任务
(一)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宣传中央和省委的各项惠农政策,督导各地把各项惠农政策尽早落实到位,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二)调查了解各县(市、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路、目标、政策和措施。
(三)指导和督导各地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备春耕生产。
1.各地备春耕生产资金、物资等准备情况;种子、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生产资料货源、价格和到户情况。
2、农民余粮销售情况。
3、农民种植粮食作物意向,特别是玉米、水稻、大豆种植意向和面积落实情况;优质专用品种种植面积及订单农业落实情况。
4、科技培训开展和增产增效技术落实情况。
5、当前水库蓄水及水田缺水、旱田缺墒情况,抗旱播种、发展旱作节水农业的办法和措施。
6、贫灾户和劳转户备春耕生产进度、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四)指导和督导各地抓好高产创建活动。重点是指导各地安排落实好高产示范田建设、增产增效技术集成和各项配套措施。
(五)推动农村各业全面发展。重点帮助各地抓好农产品加工业、蔬菜产业和劳务经济等各项工作,推动农村各业健康快速发展。
(六)帮助各地解决实际问题。在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能解决的要现场解决,不能就地解决的,要及时反馈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建议。对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通过典型引路的办法带动面上工作开展。
二、具体分工
成立7个备春耕生产指导服务组,每个组由一名处(站)主要领导带队,带领本单位1-2名工作人员,深入到各县(市、区),进行备春耕生产的指导和服务。
三、时间安排
各工作组从2月21日到6月5日,分三个阶段深入到各地指导和督查备春耕生产情况。
第一阶段:2月21日至3月25日。此阶段的重点任务是指导协助各县(市、区)抓紧落实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各项措施,突出抓好备耕生产各项工作,特别是抓好备春生产资金筹集,种子、化肥入户、抗旱准备和水稻清雪扣棚工作。同时要指导各地抓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方案制定、示范田建设地点落实。各组于4月1日前将书面汇报材料交到农委备春耕生产指导服务组办公室(生产科)。
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此阶段重点任务是督导各地抓紧结束备耕工作,适时转入春耕生产,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旱田整地、水田育苗任务。
第三阶段:5月1日至6月5日。此期间重点任务是抓好旱田播种和水稻插秧工作,推动农村各业全面协调发展。
每阶段结束后,市政府主管领导将听取各组情况汇报。具体汇报时间届时通知,每次情况汇报都要有书面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春耕生产工作,与工作组搞好衔接。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没有特殊情况,春耕期间不得外出。
(二)各县(市、区)要及时上报农情进度,反馈农情信息,市里将不定期通过媒体通报各地春耕进展情况。
(三)各指导组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肩负起为全市备春耕生产指导服务的重要任务。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工作中要保证时间、保证人员和保证质量,指导各地搞好备春耕生产,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四)各指导组要发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转变工作作风,既要听取面上情况汇报,更要深入乡村和农户调查了解实际情况,特别要关注贫困户的备春耕生产,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五)各指导组每阶段要深入到两个以上乡(镇),每个乡(镇)了解10个农户备春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