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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宝清县实施"头雁工程"带农致富

2008-11-18    双鸭山市农委

  本网讯(刘智海) 年初以来,双鸭山市宝清县实施了“头雁工程”,在村党支部和村党支部书记中选树一批“头雁”,带领农民发家致富奔小康。

  所谓头雁工程,就是每年评选“头雁”村党支部10个和“头雁”村党支部书记10名,严格兑现奖励,以此调动广大农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现全县农村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今后5年,宝清县每年将评选“头雁”党支部10个,“头雁”党支部书记10名。

  在实施“头雁工程”中,宝清县委加强“头雁”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的培育工作,对于缺乏发展思路的,“专家课堂”送思路;对于缺乏管理经验的,“企业课堂”取经验;对于缺乏致富技能的,“乡村课堂”传技能;对于缺乏进取精神的,“外埠课堂”鼓精神。通过系统地教育培训,使村支部班子成员致富带富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得到增强,勇闯市场、开拓创新意识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致富带头人。

  宝清县委根据“五个好”村级党组织创建标准,明确了“头雁”创建目标:引领发展要有好班子,带头发展要有好队伍,保障发展要有好制度,体现发展要有好成效,服务发展要有好作风。县委组织部坚持分类推进原则,在各项工作中树立“头雁”典型,促进农村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人人争做头雁,个个争当典型。

  据介绍,宝清县将对“头雁”党支部和“头雁”党支部书记按年度进行评选表彰。被评为“头雁”的村党支部书记,每月由县财政发给定额补助,享受乡镇副职政治待遇,参加乡镇党政联席会议,连续保持“头雁”称号6年以上(含6年)的村党支部书记每月定额补助700元,正常卸任后,由县政府按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终身补助。

  目前,在“头雁工程”的引领下,宝清县145个村党支部在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建设上,形成了你追我赶、百舸争流的工作氛围,产生了雁阵效应。年底,宝清县第一批“头雁”将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