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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计生委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基金

来源:伊春市农委  发布日期:2006-06-01

    本网伊春市农委信息员管艳华讯 伊春市计生委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之中,以深入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为切入点,今年已经发放奖励扶助基金12万元。扶助对象200人。

    党中央、国务院规定,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在农村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民,年满60周岁,每年发放600元奖励扶助金。按照这一规定,5月份以来,市人口计生委组成调查组深入乡村,7天行程1500余公里,深入5县(市)区、15个乡镇与办事处、21个村、32户村民家中,逐户核查。在一个独生子女家庭,有一个70多岁的老人是吉林省农村户口,户口遗失。家庭十分困难。经过计生干部多方努力,终于为老人拿到了户口证明,获得领取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经过政策比对、筛查、公示、及时上报调查数据和个案信息,确保奖励扶助对象不多、不漏、不错。各地人口计生、财政、信用社、社会监督相互联系,相互制约,采取“直通车”形式发放奖励扶助金。阳光操作,让群众满意。一位叫焦玉奎的老农民,得到奖励扶助金后,十分感激。他说,党的政策真好,一年奖励我600元钱,一年买米买面、生活费就够了,这等于给了我一个儿子。我感谢共产党,感谢政府。一位农村妇女叫岳杰,她说,我有一个女孩,按政策要求,我还可以再要二胎,我想,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能养老,我就打消了生育二胎的念头,主动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60岁以后我和丈夫每人每年还可以领到600元的奖励扶助金。目前,全市有2000多对符合照顾生育政策的农民主妇,主动放弃了生育二胎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