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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鸡西市铺开

来源:鸡西农委  发布日期:2006-05-31

  本网鸡西市农委信息员范世海讯 近日,虎林市忠诚乡仁爱村村民徐志军患颈椎病,经手术治疗花掉医药费24700元,由于他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办按规定给他报销7243元。这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实惠的一个缩影。目前,这项惠及农民的医疗合作制度正在全市全面铺开,参合的45万农民从中受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我市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于2005年在虎林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参合农民达56328人,参合率达到70.3%。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中央财政补助人均10元,省财政人均补助4元,市、县两级财政各人均补助3元,农民个人缴费20元,每人共计40元。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12.6万元,向农民收缴基金112.6万元。一年来,虎林市累计有43689人报销过医药费,农民受益面达76%,报销金额165.9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当年报销率达到85.9%。今年初,我市又在密山市开展了试点,参合农民达到121796人,参合率为77.4%。另外,从今年起中央财政每人补助20元,省财政补助9(2007年开始为14),市、县各补3元,个人缴费不低于10元,虎林市个人缴费为20元、密山市为10元,每人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虎林为55元、密山为45元。

  为使这项医疗政策惠及更多农民,近期,市政府把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利民工程来抓,对未列入国家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鸡东县和六区农民全部纳入试点范畴,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将达到45万人。

  正在全面铺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深受农民欢迎。鸡冠区红星乡朝阳村村民王大艳满脸喜悦地对记者说:“看病报销,都是过去城里人才能享受的待遇,做梦也没想到,如今咱农民花钱看病也有地方报销,真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