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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畜牧兽医局举办动物防检疫法制培训班

2010-05-25    宝清县农委

  本网讯(叶广海)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颁布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宝清县畜牧兽医局于近日举办了由各镇农办负责人、兽医站全体防疫人员和各畜禽养殖场场长计30余人参加的动物防检疫法制培训班。
  为全面打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攻坚战,营造良好的动物防疫执法环境。近日,高唐县畜牧水产局在辖区内农贸市场、活畜交易市场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动物防、检工作的重要性加大了宣传面。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同时,重点宣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科学知识和病死畜禽四不准一处理规定,增强了群众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提高了从业者依法自律和主动防疫意识。
  二、突出两个内容。突出了动物防疫行政执法与人类健康和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密切关系;突出了动物及产品售前报检,出栏动物凭免疫标识实施检疫等管理制度。使更多民众知晓未经检疫出证的畜禽,不得运输,不得上市交易。
  三、多种宣传形式。在农村集贸市场、活畜禽交易市场以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画(单)等方式进行宣传,做到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又力求内容新颖有特色。共发放宣传单、宣传画3000余份,接待咨询人员300余人次。
  通过广泛宣传,在当地形成了关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增强了法制观念和依法防疫的自觉性,为动物防疫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使防、检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动物防疫执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